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2022-06-24浏览:
《习近平李克强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6.1.6
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2016〕3号;
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 应急部 78号文;
《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安监总管三〔2016〕6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订版)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指南(试行)》2022.3.22
《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导手册》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二、 培英化工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深度理解及执行思路
(1)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应与现行安全管理体系相融合,形成一体化安全管理体系,构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避免“一阵风”和“两张皮”现象,确保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
(2)按照双重预防机制的要素,精准实施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借用信息化的平台工具实现全流程、全周期管控,逐步提升企业自主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能力,确保双预工作的真正落地。
(3)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应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系统策划,充分融合到日常各项工作的实施中,持续改进形成完整的PDCA 闭环。
(4)风险识别评估的“风险点、危险源”应为隐患排查的“排查点”。 风险类别和等级,经识别评估后,要对安全风险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及日常工作中,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重点管控。
(5)隐患排查中发现新的风险点、危险源,是对风险辨识与评估结果的补充和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的制定,要逐一对应划分好的责任网格,结合岗位操作规程,细化明确本岗位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按照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实现企业隐患自改自报常态化。
三、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实施流程及主要内容
(1)项目实施流程
(2)工作分项及主要内容
序号 | 工作分项 | 主要内容 | 备注 |
1. | 工作推进机制 | 成立组织机构 | |
2. | 编制工作方案 | ||
3. | 加强人员培训 | ||
4. | 制定管理制度 | ||
5. | 风险分级管控 | 划分风险单元 | |
6. | 辨识评估风险 | ||
7. | 规定管控措施 | ||
8. | 实施分级管控 | ||
9. | 隐患排查治理 | 明确隐患排查任务 | |
10. | 开展隐患排查任务 | ||
11. | 开展隐患排查 | ||
12. | 隐患治理验收 | ||
13. | 激励约束机制 | 内部激励约束机制 绩效考核度 |
|
14. | 持续提升 | 动态评估、更新完善、持续运行 | |
15. | 信息化平台 (上下融合) |
包括:管理端和移动端 | |
16. | 其他 | 根据企业需求定制化 |
四、 安全风险清单及隐患排查内容表(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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